- 實施登革熱防治及環境衛生噴灑
- 一、 目的:
- 為防範登革熱在地區爆發流行,全面展開登革熱防治工作,期以杜絕傳染病境外移入,並實施全民動員清除孶生源,以達到沒有孳生源就沒有病媒蚊,沒有病媒蚊就沒有登革熱之防治目標。
- 二、 依據:
- 行政院衛生署疾病管制局「登革熱防治工作手冊」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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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權責分工:
- 民政局:
- 督導各鄉鎮村里公所,利用各項社區集會活動及社區志工團體宣導民眾對登革熱防治之認知,並主動協助疫情發生時之結合動員有關事宜。
- 交通局:
- 輔導本縣車站、碼頭、觀光場所等公共場所環境衛生及登革熱衛生宣導布條懸掛等相關事宜。
- 教育局:
- 請督導各級學校(幼稚園)結合教學宣導登革熱傳染方法、疾病症狀、預防措施等相關常識,並辦理定期環境孳生源清除。
- 警察局:
- 執行本組織相關工作時,協助傳染病防治法法令及罰則的實施。
- 馬防部東指部:
- 督導防區各部隊四周環境衛生及孳生源清除,並利用集會時間,加強宣導軍人對登革熱防治的認知及預防。辦理部隊中疫情發生時實施緊急噴藥等工作。
- 建設局:
- 督導農會及農民確實清除農地孳生源,宣導灌溉用水容器加蓋及環保魚置養。
- 工務局:
- 辦理各工地、下水道、污水池、公共水溝等孳生源清除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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