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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07.24】
冰品檢驗結果出爐
 
 

炎炎夏日冰品是消暑勝品,衛生局於日前派員採檢市售冰品檢驗,檢驗項目為大腸桿菌、大腸桿菌群、生菌數.共採檢十家業者,其中3家檢出大腸桿菌或大腸桿菌群不符規定,判定為不合格,由於此三家冰品均由台灣批售,已請業者下架回收銷毀,計鮮奶冰3桶、蛋綿冰3.5桶,案移轄區衛生局辦理。

本次地區.檢驗合格冰品業者計7-11馬祖門市及福沃門市、標哥的店、星辰小說店、歡歡冰店、津津冰店、第一冰店。

衛生局呼籲消費者,應慎選衛生環境優良處所消費並於購買及保存冰品時應注意下列原則:

  1. 選購時須注意販賣場所是否衛生。
  2. 選購標示完整或包裝良好、標示齊全之食品。不買冷凍、冷藏溫度不足之產品(陳列冰櫃冷凍溫度須維持攝氏–18度以下、冷藏溫度須維持攝氏7度以下)。
  3. 購買後應佐以良好儲存方法,冰箱冷藏溫度應低於7 0C,冷凍溫度應於-18 0C以下,以確保冰品新鮮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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